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归档制度;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整改复查合格)后,两个月内将工程建设档案整理归档,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移交时,工程档案管理员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两份,注明移交时间,并经交接双方签字,重要资料需有两套归档。
工程档案移交时,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档案管理员应认真检查该项目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归档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得进行移交和工程决算。